藝術沒標准,但藝術品有標准!

我們所說的藝術,指向的是藝術行爲、精神表達與審美感受本身,是人們抒發情感、傳遞思想、探索感知與認知的自由活動。簡單來說:藝術是談感受、談表達、談自由。因爲每個人的閱曆、審美、心境各不相同,藝術表達就更多元,所以不存在統一、固化的評判標准。

而藝術品卻有一定的標准。藝術品是已經完成、獨立成型,可供觀看、品鑒、研究與流通的實體作品。當私人的藝術表達落地爲一件具體的作品,就脫離了純粹的個人情緒,進入公共的視野,必然要接受行業共識的審視與評判標准。評判基礎包含繪畫的造型與色彩、書法的章法布局、器物的做工與材質的運用等維度。同時,一件成熟的藝術品還需要做到藝術語言的自洽、完整、有秩序,兼具思想內涵與藝術探索和創新價值。更多藝術品品鑒、收藏等幹貨,喜歡記得關注追更。

簡單區分兩者的核心差異就是,藝術是主觀內心的外化,審美因人而異,所以沒有統一標准;藝術品則是客觀的落地,需要接受大衆與專業領域的公共審視,所以有一定的評判標准。

收藏有乾坤,今兒聊到這兒,下回續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