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藏的價值與意義,不在“藏而不用”的靜態存放,而在于其“使用性”的落地,而“使用”包括精神層面的共鳴,也涵蓋實際場景的擺放利用。

藝術品的“使用”是精神層面的雙向互動,藝術家將情感、思考、生命體驗融入作品,而藏家結合自身經曆與認知,從色彩筆觸中感受情緒,從創作表達中尋找心靈契合點,通過欣賞與解讀完成精神接收,在互動中獲得心靈滋養。

而實際場景擺放的“使用”可作爲軟裝飾融入生活,如傳統山水畫懸于書房、當代作品置于客廳,以示澄懷觀道的意境或直抒胸臆的表達,讓審美走出展廳、走進日常。這種擺放不只是“陳列”,而是讓精神滋養有了具象載體,讓心靈隨時能與美相遇。

藏品的意義,從不在稀缺、昂貴的標簽,而在“使用”本身,精神共鳴的深度體驗、實際擺放的日常浸潤,最終都指向精神的滋養。藏品應是“活”的,在兩種使用方式中持續釋放精神能量,既豐富個體心靈,也讓文化生命力在滋養中代代延續。

今兒的茶喝完了,下回泡新的,再陪您聊藝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