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學與繪畫如同雙生花,以不同介質诠釋花的靈魂,文學用文字編織花的意象,繪畫以色彩筆觸勾勒花的形態,共同演繹出花的恣意之美。

在文學之境中,花是情感符號。陶淵明以“采菊東籬下”賦予菊超脫塵世的隱逸精神;李清照“人比黃花瘦”,將菊化作愁思載體。作家們在字裏行間鋪陳花的意義,使花成爲情感的隱喻符號,構建出獨屬于文學的花之意境。
在繪畫之境裏,花是視覺盛宴。畫家觀察花的形態、色澤,用畫筆定格瞬間。通過細膩的筆觸勾勒花瓣層次,用色彩碰撞傳遞花的生機,每壹筆都是對花形、花色的藝術提煉。繪畫無需轉譯,直接以畫面沖擊視覺,既保留文學中花的象征內核,又通過光影、構圖與色彩的創新,讓花的形態之美、色彩之韻直觀綻放。

文學讓花紮根文化土壤,繪畫讓花綻放視覺芳華。二者都源于對花的熱愛,文學賦予花文化內涵,繪畫賦予花視覺張力,讓花在“雙重境”中恣意生長。生活中從不缺少美,而是缺少發現美的眼睛。花,便是生活中無處不在的美好,用花養護發現美的眼睛,讓平淡的日子馥郁芬芳。